珠海市某酒业仅限公司贩卖商标侵权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范畴、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办理,积极发扬行政执法震慑力,真实保护权益人和消耗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纪律,营建精良营商情况,珠海市打击侵占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事情向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事情必要,现向社会公开我市2021年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事情范畴及打击侵占知识产权事情范畴典范案例。
侵占知识产权范畴案件
珠海市某酒业仅限公司贩卖侵占注册商标自用权等的食品案件
2021年5月26日,依据公安布局转达线索,珠海市市场监督办理局执法职员团结珠海市公安局执法职员依法对珠海市某酒业仅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举行现场反省。现场当事人处于正常策划形态,执法职员分散在当事人策划场合、策划场合办公室、策划场合楼梯下储存间发觉存放各种酒一批,此中有无中文标签的洋酒、无任何标签的白酒、无法提供进货凭据的洋酒(有中文标签)。当事人策划无中文标签的入口洋酒的举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宁静法》第九十七条的划定,珠海市市场监督办理局遂于当日备案观察。
经查明,当事人以23000元现金向身份不明职员购进无合法泉源洋酒105瓶[93瓶MARTELL(马爹利)商标和12瓶Hennessy(轩尼诗)商标的品牌洋酒],上述105瓶洋酒做生意标权益人辨别,均为侵占他人商标、假冒厂名厂址的产物。同时,经拱北海关武艺中央对上述105瓶被权益人辨别为侵权商品的洋酒举行查验,此中MARTELL XO 70cle、MARTELL XO 1le、Martell Cordon Bleu 1le、MARTELL NOBLIGE 70cle四种、共81瓶洋酒中检测出含有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另被查获7瓶有中文标签的“人头马 V.S.O.P 特优香槟干邑白兰地”洋酒无法提供合法泉源证实。
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刻改正守法举动,并对策划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处分款214000元;对贩卖侵占注册商标自用权商品处分款76000元;充公守法策划的洋酒105瓶。(编纂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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