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洲朋会餐饮仅限公司的行政处分决定书 京兴市监处分〔2023〕1611号
克日,北京市市场监督办理局网站公布一条处分信息,触及北京洲朋会餐饮仅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分决定书文号 | 京兴市监处分〔2023〕16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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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称呼 | 北京洲朋会餐饮仅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种别 | 法人及不法人构造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一致社会信誉代码 | 91110115MA01MFE756 |
工商注册号 | 110115027722351 | |
构造机构代码 | —— | |
税务纪录号 | —— | |
遗址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构造纪录证号 | —— | |
相对证人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
守法举动典范 | 《北京市小范围食品消费策划办理划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 |
守法内幕 | 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3月12日止, 当事人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林校北路20号1层的策划场合以每瓶8元的价格贩卖由华润雪花啤酒(河北)仅限公司出品的“雪花”勇闯天涯啤酒(净含量500毫升),消费日期为20220826,保质期180天,保质期到期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当事人于2023年2月9日购进该商品2箱(规格1*12),2023年2月19日在保质期自贩卖了12瓶,2023年3月7日凌驾保质期贩卖了1瓶,2023年3月12日凌驾保质期贩卖了2瓶,剩余9瓶店内事情职员会餐时自行饮用。经盘算,过时贩卖的商品金额为24元(3瓶*8元),因此,货值金额算计24元,守法所得算计24元。 | |
处分依据 | 《北京市小范围食品消费策划办理划定》第二十六条 | |
处分种别 | 罚款;充公守法所得、充公不法财物 | |
处分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守法举动,并决定处分如下:罚款:1000元;充公守法所得:24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充公守法所得、充公不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24 | |
暂扣或吊销证照称呼及编号 | —— | |
处分决定日期 | 2023-07-20 | |
处分好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停止期 | 2023-10-20 | |
处分布局 |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办理局 | |
备注 | —— |
【投稿、地区互助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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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23-07-27 10:01:46 所属分类: 头条